专家意见
 
 
 
 
 
 

关于举办惠州市2008年高校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惠州市2008年高校招生网上宣传
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助各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在广大考生、家长与学校之间搭建一个更加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让考生和家长对招生学校有更深入的了解,合理引导考生报考,我办拟组织今年有招生计划的各高等院校开展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网上咨询活动具有开放时间长、多次查询、覆盖面广、方便快捷、效率高和针对性强等特点(详见附件3)。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2008年5月10日—6月10日。


二、举办网址:http://www.hzkszx.com (惠州招考网)。


三、参加学校:凡经有关部门批准今年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各高等院校都可参加。


四、面向对象:我市2008年高考考生和家长(免费参加)。考生和家长可凭考生号和密码进入“咨询问答”栏目,提交问题、查看校方答复。除“咨询问答”栏目外,本咨询网面向全社会开放。


五、宣传内容及要求


1.各招生学校上网的材料中必须醒目注明的项目:学校地址、邮政编码、宣传咨询联系电话、学校类型、办学性质(如公办、公办民助、国有民办、民办等)、收费标准、招生范围、有无住宿。提供住宿的,要注明住宿费收费标准,招收择校生的还要注明另加收择校费的数额。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可写上“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字样,民办学校须列明所有收费的具体金额。所列收费标准要醒目,且须已获得物价部门的批准。


2.专题栏目:学校概况、重点推介、特别提示、咨询问答、视频介绍(学校可提供5分钟的视频录像)。


3.为保证招生宣传的严肃和公正,宣传内容不得与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相悖,必须符合我市中招政策规定,各校要对刊登的内容负法律责任。实行文责自负,如因内容失实或表述不准确而导致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宣传内容能真实地反映本校的办学条件、师资设备、办学特色等情况。简介内容必须翔实准确,要有利于创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氛围,不要出现有关升学率以及未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名次等数字,不要违规或超越职权,随意承诺(如公办学校承诺高分学生免交学费等),不要出现超出本校自身办学层次的宣传,不得含有不真实和容易产生歧异的内容或误导考生和家长的表述。


有关网上宣传咨询活动栏目设计详见《惠州市2008年高校网上宣传咨询活动介绍》。此活动由广州市图文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文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六、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752-2711384、2284788(梁小姐,张先生)


传真号码:0752-2284788


电子邮箱: lwj@gzic.net


 


惠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件


一、参加惠州招考网2008年高校招生网上宣传活动回执


二、学校参加惠州市2008年高校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说明